汽车高分子材料产品表面装饰处理全自动智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已委托广州蓝碧环境科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对汽车高分子材料产品表面装饰处理全自动智能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汽车高分子材料产品表面装饰处理全自动智能项目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生产,现有项目占地占地面积327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904平方米,年产格栅50万件/年、车轮盖50万件/年、装饰条50万件/年、标牌200万件/年,现有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治理设施均按照要求建设完成配套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本次改扩建项目主要进行汽车零部件生产,生产规模为398000撬/年,配套相关环保措施的建设,项目总投资3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0万元,不新增建设用地。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骏功路15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60360406
电子邮箱:liujs@swellmarui.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广州蓝碧环境科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702房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9941582126
电子邮箱:134699418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ThJkjIrrZzDLhdHPdk0Qg 提取码: cs98
单位和个人若对本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024年 07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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