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高分子材料产品表面装饰处理全自动智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汽车高分子材料产品表面装饰处理全自动智能项目
建设单位: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骏功路15号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生产,现有项目占地占地面积32731平方米,年产格栅50万件/年、车轮盖50万件/年、装饰条50万件/年、标牌200万件/年,现有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治理设施均按照要求建设完成配套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本次改扩建项目主要进行汽车零部件生产,生产规模为398000撬/年,配套相关环保措施的建设,项目总投资3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0万元,不新增建设用地。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报批前公示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w_s-I0ISt0wmXziwSu3hw 提取码: 6nkt。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此网络链接查看《汽车高分子材料产品表面装饰处理全自动智能项目(报批前公示)》报告公示版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骏功路15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60360406
电子邮箱:liujs@swellmarui.com
四、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州蓝碧环境科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702房;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9941582126
电子邮箱:1346994189@qq.com
      

                                      建设单位: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广州蓝碧环境科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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